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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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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讲治理。
老子原来习惯说的“治”
、“治民”
、“治天下”
,到这里就出现了一种定位:治国,而且是“大国”
。
后面,还会出现“大邦”
,意思一样。
这一章的第一句,“治大国若烹小鲜”
,也是千古名句,人所共知。
但是对它的含义,却不是“共知”
。
一般说来,大约有三种理解。
第一种理解,是把大事当小事来做。
即使遇到治国这样的大事也不要有太大压力,不妨轻松面对。
第二种理解,是展现帝王气概。
既然是“天子下凡”
,还会有什么难事吗?一切都是“小菜一碟”
。
第三种理解,是说治国要像煎小鱼一样,不要随便翻动。
这三种理解的共同毛病,是与后文所说的“道”
很难联结。
相比之下,第一种理解比较通俗,第二种理解是帝王心理,第三种理解被学界重视,但还没有疏浚与后文的关系。
那么,后文在讲什么呢?
后文是说,如果以道治天下,那么,鬼神和圣人都不起作用,既帮不了,也伤不了,因此各自相安,归于寻常。
如果以这个后文来反推“治大国若烹小鲜”
,那么,可能会是这个意思:以道治大国,不必考虑上面的宏大力量,我们只管安心做自己的事,就像返回自家厨房慢慢煎小鱼。
煎小鱼,就不必大手大脚。
掌权者都会在意头顶上那些似鬼、似神、似圣的力量,老子说,不必理它们,因为我们有道。
后来有很多学者还认真注释,说鬼是“阴之灵”
,神是“阳之灵”
,我们有了道,那些“灵”
就不灵了,甚至阴阳和顺了。
因此,天下万物就能互不相伤。
这里也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老子由于信奉大道,就不信奉鬼神。
这在他的时代,表述得如此明确,很不容易。
那就可以一读原文了——
治大国若烹小鲜。
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
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
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
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这里出现了四次的“伤”
字,当然有“伤害”
之意,但在古代还有一解,比较温和,为“妨碍”
。
因此,“不伤人”
有“不妨碍人”
的意思。
我的翻译是——
治大国,就好像煎小鱼。
以道治国,鬼怪就不能混同于神。
鬼怪不神,而神本身又不妨碍人。
不仅神不妨碍人,圣人也不妨碍人。
彼此互不妨碍,归德于民,相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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