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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茶肆依旧存在,并且还是必须存在,不然过路人长久没有补给,在路上也难受。
自然,这些茶肆里面茶水都很普通。
高云跟高盛一起坐在一个被腾出来留给他们的桌子上吃饭。
“大哥,这里的茶水还行,能忍受,但是这些吃食也太差了吧,竟然是窝窝头跟一碟咸菜,唉。”
高盛看了他一眼,“你是自己嘴巴被喂挑了。”
高云讨好地笑了笑,“那不都是因为大哥你做的饭菜太好吃了么。”
“诶,大哥,你说,我们把粉条卖给茶肆,他们愿意买么?”
高云无时无刻不在想宣传自家的生意。
如今天气炎热了,鱼丸几乎只在村子附近售卖,当日做出来就要吃完,因而高云也没想过宣传鱼丸。
“粉条是热的,天气越来越炎热了,冬日里他们买的可能性倒是大。”
高盛说完想法。
高云突发奇想,“大哥,蕴之,你们说,这粉条可不可以冷吃?”
“冷吃?”
赵青云本来不感兴趣,可自从自家娘子跟着娘到镇上租了一个小屋子,卖吃食后,就不用辛苦做针线活儿。
赵青云就对吃食也有了些研究,他依旧对经商不感兴趣,不过是想家里日子好过一些,顺便开阔思维。
“其实我看粉条泡了后,再煮一遍,不放汤,直接等冷了,再放调料,应该也能吃。”
高云猛地站起来,“这岂止是能吃啊,我觉得蕴之你的想法很棒!”
“大哥,你说呢?”
高云渴望得到高盛的夸奖。
高盛思索着点头,“这个想法应该没什么问题,可以试试看,等回去成了,就能开辟一种新吃食,虽然粉条也能卖得动,若是多一种吃法,也未尝不可。”
“我去跟茶肆的老板说一声。”
高盛指的是宣传一下粉条的存在。
他几乎遇见了人,就会宣扬一下粉条,也因此让府城不少的人知道了云山美食的存在。
高盛不是多言的人,但他说服人的能力,比高云还厉害,像是天生为了交际而生的,只要他愿意,就能跟任何一个人相处得好成为好友。
这本事,高云佩服至极。
就说这会儿,他去跟茶肆的老板交谈,不仅勾起了老板的好奇心,恨不得立即跟着高盛去云山县看看,享受美食的同时,再看看所谓的商机。
高云看见这一幕,忍不住叹息道,“没想到我大哥最厉害的不是打猎,而是经商啊。”
“并非如此。”
赵青云在旁边看得分明,他眼神里带着崇拜,“你可忘记了高大哥在府城里帮我们解决跟那些学子之间的问题?还有他明明只是以普通农人的身份,都能让那些高傲的学子:()穿成种田文女主极品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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