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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冬天在室外换了衣服,身上不免觉得寒冷,凌青云打了个哆嗦,看到庄诚饥饿的眼神,突然觉得自己也饿了。
他这次带出来的食物都是超市真空包装保质期不短的东西,拆了一包鸡腿一根火腿肠,然后把应该泡着吃的泡面当干脆面吃,就着装在大号可乐瓶里的冷水吃了一顿,凌青云觉得好受多了。
至于大冬天喝冷水伤胃的问题,在末世没有人会在意这个。
他现在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回安全区跟所有的人类一起抵抗丧尸,另一个是和庄诚一起,独自抵抗丧尸。
前一个选择可以多得到一点功德但是要离开庄诚,后一个选择得到的功德较少他的生活也会比较艰辛但是不用离开庄诚……凌青云毫不犹豫地选了相伴凌青云窝在这个建筑工地里杀丧尸,其实还是有些不安的。
国家现在虽然已经不能像最初一样信誓旦旦地说会保证所有幸存者的安危了,可是像s市的安全区,还是常常派直升飞机去救幸存者的,直升飞机飞得不高,还会随时关注地上的情况,他自然也怕被发现。
而且,他被发现了没什么,庄诚的异状被发现了的话……就因为这个,凌青云随时随地都会注意四周的情况,也会看看天上有什么异状,对于如今的他来说,想要提前发现异状还是很容易的,然后,他就发现,根本没有直升飞机从上空乃至四周飞过。
功德超过一千以后,凌青云就觉得自己对身体的掌控力好了很多,五感也更加敏锐,之前因为见到庄诚的惊喜和不可置信让他忽略了这一点,现在跟庄诚站在一块儿杀丧尸,倒是全都感觉出来了。
自己的反应速度变快,就会觉得周围的一切都很慢,好像全在掌握之中。
凌青云相信,他现在再遇到变异丧尸,也就是被小狗归类为二级丧尸的丧尸,肯定不会像之前一样觉得不好对付了,即使如今他没有枪。
狼牙棒这样的东西,用来砸人脑袋真的很好用,可是相比之下,还是枪更好用,在这样空旷的地方要是有把好一点的枪和子弹……凌青云相信,用一天时间杀了这里所有的丧尸肯定没问题‐‐那可是上千的功德!
可是现在,他有枪却没有子弹,所以也只能一个个慢慢杀还要选择近战了,不过即使如此,有庄诚在一边,他就觉得挺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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