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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淳既然认为季友杀公子牙兼顾了亲情与公义,那么,如果两者不可得兼,如何选取才对呢?宋代学者赵鹏飞在《春秋经筌》里便追问了这个问题,并且给出了一个相当明确的答案:权衡轻重也就是了。
赵鹏飞的理由是,君臣之义是尊尊之道,是公义;兄弟之情是亲亲之道,是私义。
公义,天下系之;私义,一家系之。
君子若遇到两难的局面,只有以公义灭私义,因为天下为重,一家为轻。
古人中就有这么做的,周公诛杀管叔而天下安定,废掉兄弟之情而存留君臣之义,后世不以为非,这就是因为周公懂得轻重取舍之道。
(《春秋经筌》卷四)
这实在是一种典型的功利主义意见。
如果要为这种意见找一个实际且通俗的版本,那么韩安国的谏言恰如其分:汉景帝朝,韩安国劝谏梁孝王,以本朝皇族的历史向后者阐明了一个道理:您不要以为自己和皇帝是骨肉至亲就胆敢放肆妄为,想想临江王本是太子,却以废黜与自杀收场,何况是您?要知道“治天下终不用私乱公”
,正如俗语所谓“虽有亲父,安知不为虎?虽有亲兄,安知不为狼?”
。
(《汉书·韩安国传》)
韩安国所引述的俗谚表明了世人对骨肉亲情的一种令人齿冷的深刻洞见,而关于公私之辩的凿凿之言显然更容易得到更多人的认同。
但是,如果沿着这个思路推演下去,那么一种行为只要造福大于为祸就是可取的、正确的。
为了挽救千万人而杀掉一两个人,这似乎没错;为了挽救六十万人而杀掉三十万人,这对不对呢?——确实有很多人认为这并非不可,譬如晚唐的罗隐做过一个比喻,说为了除掉虎豹之害而焚山,就顾不上野人的菽粟;为了除掉蛟蜃之害而断流,就顾不上渔夫的钓网;武王伐纣就好比焚山断流;伯夷、叔齐扣马而谏就好比计较菽粟与钓网。
(《谗书》卷四之《辨害》)如此来说,这个问题其实就是一个关乎何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的计算问题,而周公东征,死的人绝对不止管叔一个。
对于我们接下来要做的分析,赵鹏飞的这番话是一个很好的引子。
他斩钉截铁地把私情与公义对立了起来,同样也把家与天下对立了起来,这正是大舜与周公的两件事之所以不能融洽的症结所在。
在赵鹏飞的想法里,周公所做的事情完全符合儒家的一条经典义理:大义灭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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